回覆列表
-
1 # 看守所資深體驗工程師
-
2 # 唐家大少1987
依據中國刑法的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機關羈押的,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判刑後,羈押的日期可以抵扣相應的刑期。
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判處緩刑的,不可以抵消緩刑,考驗期從判決之日起算。
-
3 # Nick理性之王
不是的,被判緩刑的刑期計算,是自判決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被判有期徒刑的刑期計算,與被判緩刑的是不一樣的。有期徒刑是按羈押之日算起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機關強制措施起,羈押一日算一天。)。
判處緩刑,事先羈押的不能抵緩刑時間。
緩刑考驗期限,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也就是說法官判你緩刑的當天開始計算,當然現實中以判決書上標明的時間為主。
而如果你在緩刑期間再犯事或者違反緩刑考驗期的相關規定,而被法院撤銷緩刑,執行實行的話,事先在看守所被羈押的時間可以抵刑期,一日抵一日。
但緩刑考驗期的時間,不能抵消刑期。
比如,你判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而在此之前在看守所被羈押了5個月,你在2年內因為一些原因,被法院撤銷緩刑,由於你事先被羈押了5個月。那你還需服刑7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