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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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財務自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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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君寧文化
以代言費為例,一個品牌產品如果要請明星代言,就必須支付高昂的代言費用,利用藝人的影響力進行品牌宣傳造勢。而這筆費用最終也就加到了產品的售賣成本里面,如果代言人影響力大,產品賣得好,自然也就是消費者買單了。如果不盡人意可能就攤在了成本虧損裡面了,毋庸置疑。
綜藝嘉賓也一樣,不同的綜藝嘉賓,酬勞是不一樣的,不同的節目,不同的綜藝都有不同的冠名費用、贊助等費用。看似嘉賓的費用是節目組掏,但節目組的費用依然是來自廣告與冠名贊助,企業品牌掏錢來贊助或冠名了節目,提升品牌影響力,這筆開銷最終還是算到了品牌產品的運營成本,最終依然是消費者買單。
沒有哪個企業願意做虧本的買賣,羊毛出在羊身上,拐幾個彎,自己的錢就跑進了別人口袋,不用多考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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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一線天
明星們的代言費、出場費、拍電視的費用,還不都是觀眾或粉絲們買單。如果一個明星沒有觀眾或粉絲,就只有去要飯了。所以,觀眾或粉絲就是明星的上帝,是他們的衣食父母。然而,現實正好搞顛倒了,一些明星高高在上成了上帝,而觀眾或粉絲卻成為他們不屑一顧的芸芸眾生了。
個人感受
明面上是廣告商家出的錢,請明星做廣告。
實際最終還是轉嫁到消費者身上,畢竟企業要盈利,廣告費就是其中的一項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