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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zsn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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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張紅2330432
今天剛看到新聞,說是打人者以尋釁滋事罪被判刑一年六個月,為自己的“復仇”付出了代價。
事件源於20年前,老師體罰過學生,這確實在教育方式上存在問題,雖然沒有證據表明對打人者造成身心傷害,到但的確對他造成了負面影響。但從法律出發,我們生活在一個法治社會,不允許採取私自報復,還惡意錄製影片,這無疑對社會都造成了惡劣影響。從道德出發,對方是你的老師,學生要守住尊師重道的美德。
因此在依法嚴懲的同時,我們也要深思。只有相互理解,相互尊重,才能構建和諧包容的社會。
人啊,總是會說一些對自己有利的話。
比如有些老師就愛說“我把一個孩子一腳踹飛了,後來他長大後他還感謝我踹他”其實一個人很大程度上不會感激打自己的老師,只會感激教書認真的,或是鼓勵過自己,對自己影響很大的,或是讓自己愛上某一學科的,或是教育一些貫穿終身的理念的。而有些老師打學生純粹為了用最撒氣的,最簡單的方式去管理人,少操心,讓自己利益最大化的。天天鼓吹什麼我為了你好,將來你會感激我的,sorry,我只感激認真教書的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