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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鵬城生意經

    部分核心人員想做co-founder,但是自己能力又不足夠,創始人有時又不懂得分享。

    不過我們還得客觀看待這個事。首先為了公司的健康發展,將所有核心人員寫在股東名單上是不現實的。這會為公司未來的發展埋下很大的隱患,阻礙後期的融資及公司的決策。

    目前較合理的模式為co-founder 2-3人,覆蓋技術、產品、設計、運營、融資等各方面。然後拿出10%-20%左右的股權給核心人員,可以新成立公司入股現公司的方式。這樣核心人員的變動對公司不至於帶來毀滅性的災難。在後期融資稀釋時,創始人們可以拿出股份補給核心團隊。

    創業,最重要的是團隊。所以一開始利益分配就要講好,一旦談不成也不要強求,人各有志。一開始沒講清楚,日後可能連朋友都做不成了。

    當創始人的能力不足以支援專案,而且不喜歡分蛋糕,最好將專案外包。但其實蛋糕遲早要分出去的,核心問題還是要補足founder們的能力缺陷。

    關於這個股份劃分,如果你把自己定位為co-founder,那一定要寫進股東名單,要不然就不要加入。要麼就把自己定位為核心人員,判斷創始人是否值得追隨,利益分配是否合理,談不妥也要儘快離開。然後,如果你留下來了,那就老老實實幹活吧。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已經確定不能回家鄉過年的你,此刻在想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