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請自來,見諒!
眾所周知,駕證一個週期只有十二分,根據公安部《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管理規定》:第五十八條之規定: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週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然後考試,考試合格後,再發還駕證,清除積分。
近年來,嚴交規催生了一條黑色的利益鏈:違規駕證消分,名下車輛記分已滿12分,面臨回爐學習,可是車主卻不慌不忙,找親朋的駕駛本背一部分或者直接購買別的駕駛人分數,使處罰降至安全線以下。
但是這種行為是惡性交通事故誘因之一:
一、違法成本低,交通違章,只需要花點錢找人的本消分就行了,不能起到懲戒教育目的,違法者會認為違章只不過是花幾個錢,闖紅燈,超速,違規壓線超車都無所謂,這些陋習是交通事故罪魁禍首。
二、分扣完了去考試,會讓違法者重新學習交規等,道路安全培訓,會為以後的良好駕駛習慣打下基礎。
謝閱!
不請自來,見諒!
眾所周知,駕證一個週期只有十二分,根據公安部《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管理規定》:第五十八條之規定: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週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然後考試,考試合格後,再發還駕證,清除積分。
近年來,嚴交規催生了一條黑色的利益鏈:違規駕證消分,名下車輛記分已滿12分,面臨回爐學習,可是車主卻不慌不忙,找親朋的駕駛本背一部分或者直接購買別的駕駛人分數,使處罰降至安全線以下。
但是這種行為是惡性交通事故誘因之一:
一、違法成本低,交通違章,只需要花點錢找人的本消分就行了,不能起到懲戒教育目的,違法者會認為違章只不過是花幾個錢,闖紅燈,超速,違規壓線超車都無所謂,這些陋習是交通事故罪魁禍首。
二、分扣完了去考試,會讓違法者重新學習交規等,道路安全培訓,會為以後的良好駕駛習慣打下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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