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這值班12小時是不合法也不合理的!
前兩天還有人問我值班24小時再休息24小時如何?簡直不把員工當人看!
首先說說合不合法,這個很簡單,勞動法上就規定得清清楚楚的: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上班12小時,肯定是不合法的。
再來說說合不合理。
如果前臺是站著服務的,前面的8小時可能還勉強笑出來,過了8小時後就變成了減分項,隨時站的時間越長負能量越爆棚。即使是坐著服務的,坐超12小時後基本上都會崩潰了。站著超10小時的坐著超16小時的,如果還能微笑出來的,一定是神經病,又何來的好服務?
我建議:酒店前臺的值班時間絕對不能超過八小時!
首先,這值班12小時是不合法也不合理的!
前兩天還有人問我值班24小時再休息24小時如何?簡直不把員工當人看!
首先說說合不合法,這個很簡單,勞動法上就規定得清清楚楚的: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上班12小時,肯定是不合法的。
再來說說合不合理。
如果前臺是站著服務的,前面的8小時可能還勉強笑出來,過了8小時後就變成了減分項,隨時站的時間越長負能量越爆棚。即使是坐著服務的,坐超12小時後基本上都會崩潰了。站著超10小時的坐著超16小時的,如果還能微笑出來的,一定是神經病,又何來的好服務?
我建議:酒店前臺的值班時間絕對不能超過八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