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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房產顧問A小程

    小區物業可以收取停車費。物業收取的停車費性質是保管費,業主擁有所有權和物業收取保管費並不矛盾。因此,總體而言,物業收取停車費不違法。  物業是否有權向業主收取停車費,需要考察停車費的性質。小區停車費的性質有兩種,一種是土地使用費,一種是管理費。兩種費用的收費依據與收費主體是不同的。  根據物權法第73條的規定,小區內的道路、綠地、公用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屬於業主共有。第74條規定,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由此可知,土地使用費收費的法律依據是物權法,收費主體是業主。業主可以因車輛佔用土地而收取土地使用費。而管理費的收費依據是合同法及國務院頒佈的《物業管理條例》。合同法第365條及第366條規定,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並返還該物的合同。寄存人應當按照約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費。而《物業管理條例》第55條規定,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進行經營的,應當在徵得相關業主、業主大會、物業管理企業的同意後,按照規定辦理有關手續。由此,物業在徵得業主同意後是可以利用小區的土地進行經營的。車主向物業交納的其實是車輛保管費。  

  • 2 # 藍夕陽

    小區業主交物業費是法定的義務,停車交費更業天經地義的事,但物業為什麼要栶綁交費?如果我沒車為什麼要交停車費?當然有車的人是應該交費的,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說停在自己的小區就不給錢了,但小區不是有車人的,每戶人家也不是有同樣多的車,物業服務合同中是不包含停車管理的,物業如果停車不管理,那小區裡哪裡還有業主停車的位置?人家付出了就應該給錢,為什麼就想著沾別人的光?不交錢物業起訴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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