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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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龍溪論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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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思雅進取
沒有絕對的自由,自由是建立在法制完善的基礎上,任何人得到的自由皆來自制度的約束用於保證。公分的自由就是放縱,過分的約束就是集權。所以自由和約束都要在量上去平衡。對於社會不同階段,應該有不同的制度,一個制度不可能適應於所有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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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風月無邊62
自由是一條直線,沒有端點。約束是一條線段,有兩個端點。沒有端點,就會無限膨脹,終將像氣球一樣炸得粉身碎骨。有兩個端點,沒有伸縮空間,像過去女子的裹腳,成為畸形。最好是搞對立統一,有自由有約束,就像一條射線,讓慾望有一個盡頭,讓思想有無限空間。一個人能“從心所欲,不逾矩”,就達到了“自由即約束,約束即自由”的境界
自由,就是無拘無束,就是沒有限制。但怎樣才能擺脫限制呢?這是一個問題。
有人認為,既然外在的限制無時無刻無處不在,那乾脆就認識它並服從它,把外在的限制內化為內在的自制,不就自己自由了嗎。這是一種宿命論的觀點,是消極地逃避外在限制的觀點,是無法得到自由的。因為它否定了自己的主動的方面。
還有人認為,外在的限制是一種外觀一種假象,我們的精神是絕對自由的。這是一種唯心的觀點,貫徹到底就是唯我論,一切以自我為中心,周圍的都是虛幻的自我精神派生的。
以上兩種觀點都是片面的和不準確的,真正的自由是以限制為依據,正是因為有限制所以才能預見,正是因為有限制所以才能有選擇。如果不去認識和正視約束,完全聽憑這個世界的各種偶然性的擺佈,就會處處碰壁,處處不自由。就像登山一樣,有了一條砌好的路,比沒有路要更加自由,看清這條路,比盲目登山要自由,在規定的路上自由選擇行進步伐,比機械地僵硬地行走要自由。
所以,約束是客觀世界的必然性,自由是人既受到外在限制又打破外在限制的過程,自由是人在外在限制的基礎上認識限制並進行自主選擇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