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圓圓62326
-
2 # 秋實66227939560
不會,這是沒有必要的見面和聚會,前任和現任,連碰面的機會都不應該有,因為不適合感情破滅才會分開,應該算是有過節,有過節的人還會重聚嗎?不會了,真喜歡'湊合在一起嗎?我看那是吃飽了撐的!
聚會都是開心快樂的團聚,都應該是知心友誼的暢談,彼此之間都應有一種團聚的希望,而離婚組合再相聚不可能,偶遇一下有可能,不管因為什麼而離婚了,只有互相祝福吧,希望對方能找一個更好的!祝大家永遠幸福!
不會,何必給自己和現任找不自在呢?
前任畢竟不是路人甲路人乙,畢竟是一起譜寫故事的人,自己和他度過一段時光,肯定也經歷過美好,不管是什麼原因分手了,那些回憶還在那裡,不可能在做回普通朋友,何必去招惹自己的記憶?已經平復的心情何必在考驗它呢?
帶著現任和前任夫妻聚會,有沒有考慮現任的感受,現任喜歡和前任見面嗎?有幾個現任會大度的去和你的前任談笑風生?感情上有排他性,唯一性,這是人的本能,是正常也是可以理解的。現在的你最應該看重的就是現任的感受,畢竟他才是將來陪伴你一生的人,前任是過去式,對他的祝福放在心裡就可以了,過好和現任的日子才是正道。
所以這個問題,我的回答就是不會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