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座事件一再出現,同個人素質教育和道德水平有著密切的聯絡,也同管理缺失緊緊相關。霸座行為無疑是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應該受到相應的處罰,因為行為擾亂了秩序,侵害了原票乘坐人的權利,居有危害性。雖然霸座行為違法,但是要入刑則不可能,其一,刑法確定的犯罪行為都是社會危害性比較大的,危害性比較小的行為由治安政行法律法規來調整。霸座行為雖然違法,但其危害性遠沒有到犯罪的程度,在治安行政違法中也是比較輕的,所以沒有設定治安拘留,只有警告或罰款。其二,設定犯罪要經全華人大或人大常委會討論決定,為了一個這樣輕微的具體違法行為是否入刑,讓最高權利機關來定奪,沒有可能性。其三,從現行的法律法規看,不是對霸座行為沒法可管,而是管理機構的管理缺失。從幾起霸座案例看,當時都沒有及時有效地採取措施,而是事後處罰;且處罰太輕,限制時間太短,這樣遠遠震攝不了這樣的違法者,換言之違法成本太低了。
沒有必要動大刑頭,就是個社會風尚和道德問題,只有慢慢好轉,幾十年前我們還是小娃娃就知道,看電影都必須對號入座,現在的成年人,更應該懂的。
霸座事件一再出現,同個人素質教育和道德水平有著密切的聯絡,也同管理缺失緊緊相關。霸座行為無疑是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應該受到相應的處罰,因為行為擾亂了秩序,侵害了原票乘坐人的權利,居有危害性。雖然霸座行為違法,但是要入刑則不可能,其一,刑法確定的犯罪行為都是社會危害性比較大的,危害性比較小的行為由治安政行法律法規來調整。霸座行為雖然違法,但其危害性遠沒有到犯罪的程度,在治安行政違法中也是比較輕的,所以沒有設定治安拘留,只有警告或罰款。其二,設定犯罪要經全華人大或人大常委會討論決定,為了一個這樣輕微的具體違法行為是否入刑,讓最高權利機關來定奪,沒有可能性。其三,從現行的法律法規看,不是對霸座行為沒法可管,而是管理機構的管理缺失。從幾起霸座案例看,當時都沒有及時有效地採取措施,而是事後處罰;且處罰太輕,限制時間太短,這樣遠遠震攝不了這樣的違法者,換言之違法成本太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