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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為什麼達達叫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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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Happiness我
民法通則第135條規定訴訟時效期間為兩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本案:超過還款期限2年後,沒有訴訟時效中斷或終止情形,銀行就喪失了勝訴權;法院也不會受理銀行訴訟請求。但銀行會把使用者拉入黑名單。有的銀行把債權打包出售給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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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使用者2220163090866
老闆欠銀行二十萬元,而且時間過了三十年竟然沒有還清債款,有這種可能嗎?除非老闆黃鶚西去。通常情況下銀行作壞帳處理或者依據銀行有關規定處理。了結這筆壞帳。
您好,首先銀行會依法按照借貸合同和擔保合同向其催收到期貸款,還將向法院起訴;法院會採取財產保全等措施,包括凍結貸款人以及貸款擔保人的所有銀行帳戶上的存款,查封已抵押的財產等等。判決後會依法強制執行抵押財產以清償銀行的貸款損失。包括:貸款本金,貸款利息,逾期利息與罰息,由此產生的訴訟費用,以及處置抵押物變現時產生的相關費用等;
其次,您老闆的個人信用受到影響,在全國銀行信貸諮詢系統中會被記錄在案,在全國個人徵信諮詢系統中被記錄,以後很難再拿到銀行貸款;嚴重者如果貸款過程中有瑕疵,還可能會被判為“貸款詐騙罪”,面臨坐牢。所以建議所有人最好珍重信用,及時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