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我在公司上班掛了一個子公司的法人代表,公司老闆用這個子公司找上海京匯小額貸款公司做了一筆中國移動公司的提貨貸款200萬元,這期間需要一個擔保人簽字,老闆把我列為擔保人(我在公司上班身份證影印件和銀行卡老闆肯定是有的),這個擔保人簽字居然是電子簽名,只需要有銀行卡號和身份證影印件提交上去就發一個簡訊驗證碼到我的手機上,簡訊驗證碼顯示的內容是中國移動終端公司+驗證碼數字,老闆那時候找我要驗證碼說是註冊一個移動公司的賬號我當時不知道這個是用來做電子簽名的就給了他,後來我離職了法人代表也換了別人,過了沒多久就聽到老闆去世的訊息,覺得非常惋惜,過了幾個月後我莫名其妙的的被上海京匯小額貸款公司一紙訴狀告到北京大興法院。
我想問問看這個我從頭到尾都不清楚的債務,是否要我來承擔?
放貸公司自身稽核擔保人資格流程符合規範嗎?
這個電子簽名是否有能作為我簽名的依據?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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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Kong維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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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小白兔說
對於電子簽名法院認定沒有統一標準,你如果可以證實本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把驗證碼給出去的話對你有利,相關還是諮詢法律人士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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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財經機器貓
首先你的問題說的不清楚,這個債務產生的過程以及具體是什麼債務你也沒說清楚。
不管什麼債務都要經過本人同意,透過書面的合同或者影音資料,並在債務人以及債權人同時在場的情況下籤訂合同或者協議。如果任一方的資料是透過偽造或者不是本人簽字確認的,都是沒有法律效益的。有一下幾種情況
1,你作為擔保,說明你也有債務責任,既然債你不知情,那麼請問你的身份資訊資料是怎麼到債權人哪裡的
2,一般情況下到起訴這一塊說明債權人資料合適,手續齊全,還有就是合同是不是你自己本人簽字確認的,如果不是你可以反訴盜取身份資料。
3,一般在簽訂合同的時候會有影音資料,是不是你本人在場,如果不是那麼這個字是如何籤的
等唄,有勇氣擔保就有心理準備承擔!保字拆開來讀,一個人一個呆,人傻才給人擔保,現在已經成了事實還想怎樣,聽天由命吧!現在建議你找個律師諮詢而不是在這浪費時間,在這隻能聽到罵聲跟吶喊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