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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62539128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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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至一說法
交通事故賠償問題在現實中存在問題較多,像你這種情況,分三步先君子後小人吧。一是先與對方協商,因為只有強險沒有商業險,修車費用超出交強險的賠償範圍,肇事人要真金白銀地從自兜裡掏錢還是有一定難度的,與對方協商可以將賠償的數額降低一些,做出一定的讓步讓其快速賠償,因為這樣也比走訴訟等程式划算。二是讓交管部門進行調解,在調解時也可以做出讓步,這樣交管部門也可以運用公權力幫助你實現索賠的目的,不管調解能否成功一定都要求調解部門出具書面的調解文書,是調解書或者調解不成協議書等都可以,以便留下相應的證據為起訴做準備。最後一步就是到法院起訴了,法院起訴要準備相應的證據,週期可能相對比較長,可能一審結束了對方為了拖延時間再提出二審,即使二審勝訴了也可能在執行中對方不配合,這麼一個週期下來至少要經歷一年甚至更長的時間,時間成本和精力成本都是很高的。所以說在協商和調解階段能在自己承受的範圍內稍微做了讓步,使事情儘快處理完是最好的選擇。個人觀點,僅供參考,歡迎關注。
你修你的車,對方全責,很簡單,修車完後提車,拿發票,拿事故認定書,找律師,起訴,要求對方承擔一切費用,含訴訟費等,他自然會找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