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戰司令1

    婚姻不能作為捆綁自由的枷鎖,婚姻應該是充分體現有自由、自願原則,一方已經要求離婚,生生的捆綁在一起只能是雙方更疼苦。不但不能這樣改,而且應該把婚姻改成新增可以有2.5.10.15.20.長期等年限選擇的約定,到了年限自行結束或可以選擇另外續約簽署。為什麼戀愛時期很少翻臉鬧糾紛,因為都希望有好結果,都向往好的結局,都互相努力做自己的最好,為什麼到了婚姻就忘記了初衷?就不努力想辦法使對方更加喜歡自己?果者努力討好對方?因為,自認為穩定了,即使是對方不滿意了,想離開的代價也太高,所以婚姻是愛情的墳墓。

  • 2 # 草自春

    謝邀。猜測你應該是個傳統而本份的女人,法律民不告官不究,所以不能很好的制止小三上位。弊大於利,沒感情的婚姻如枷鎖,擺脫枷鎖的方式有很多,你是人家幸福的障礙,除掉障礙沒人會考慮你是否受傷,也許那小三並不可愛,但你的糾纏就提升了人家的價值。是你的丈夫,但也是自由的個體,有責任不用你問,沒責任留著也是大爺,他不會心甘照顧你,你照顧他,人家也不領情。吼不住的家庭身份是卑微的,注意平時音訊取證,做好最壞打算,獲取最大經濟補償。這麼耗下去,你也傷身體。這社會,小三到男方家逼宮,都不足為奇了。倪萍和陳凱歌之間,最能說明男人變臉了。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一樓廚房反水了,該不該樓上共同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