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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紅姐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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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張工消防工程師
你好,我來回答一下你的問題,這個問題呢是消防工程師考試中最最基礎的一個問題,當然了也是每年必考的知識點
◆按使用性質分類:
民用建築、工業建築、農業建築◆按建築結構分類:
木結構、磚木結構、磚混結構、鋼筋混凝土結構、鋼結構、鋼混結構、其它結構(如生土建築、塑膠建築、充氣塑膠建築等)◆按建築高度分類:
單多層建築:27米及以下的住宅建築、建築高度不超過24米(或已超過24米但為單層)的公共建築和工業建築高層建築:大於27米的住宅建築和其它大於24米的非單層建築,100米以上的高層建築稱為超高層建築
這個地方要注意,必須按照《建規》的最新要求來了,注意老年人照料設施。有關於消防工程師不清楚的地方,可以找我解答。
(1)住宅建築按層數分類:①1~3層為低層住宅;②4~6層為多層住宅:③7~9層為中高層住宅④10層及10層以上為高層住宅。(2)公共建築按高度分類:①普通建築,指建築高度大於24m的單層公共建築。②高層建築,指建築高度超過24m的公共建築。(3)超高層建築,指建築高度大於100m的民用建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