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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翟煤新視野

    我認為這個要分年齡段來看吧。

    1.從孩子出生-6歲。這段時間孩子還不記事,對於錢也沒有概念,老人給了壓歲錢或者活動,沒必要存起來。可以補貼家用。

    2.孩子6歲以後,對於錢,孩子已經有了概念,也有了消費的觀念,可以將孩子的錢單獨存起來,等孩子以後,上了大學在規劃性的給予。

    3.孩子大學畢業以後,可以把存的錢一次性的交於孩子,一次便於孩子創業、同時孩子可以用充分的使用。

    另外,如果父母結婚生孩子以後,家庭條件不是很好的話,我建議用於補貼家用。

  • 2 # 彩票搞搞震

    首先,我也是一位父親。我個人認為過年長輩給予小孩的紅包,應該屬於小孩個人的。這是長輩對小孩的祝福和喜愛而給予的。

  • 3 # 小南峰

    當然算是,不然幹嘛還叫給孩子的過年紅包,還不如叫做週轉費,轉個手又不是自己的了,還美其名曰叫做紅包乾嘛,但是要讓孩子學會合適的管理,不能夠揮霍,因為還是小孩子階段,有些小朋友不懂得如何管理錢財,有時會對孩子的成長造成不利影響。所以我的觀點是紅包屬於孩子的私有財產,但是父母可以幫助孩子在花紅包錢的時候給個參考。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這樣的劉德華你還認識嗎? 演唱會跳舞, 與舞伴動作親暱, 惹人誤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