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號的晚上,在江蘇崑山的一個路口,一亮開著寶馬的車,想佔用旁邊的腳踏車道,由於腳踏車主沒有讓出位置,導致雙方起了爭執,最後腳踏車主也是被幾個人打了幾下,子u後寶馬裡面的男子更是拿出刀會看對方,不料揮砍的過程中,刀掉落,被對方撿起,反過來砍他。z最後也是搶救無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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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湖水之元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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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二當家JOY
從影片中看整個事件已經明朗了。是寶馬車第一對男人/女人與單車男發生口角,而不是與龍哥直介面角。龍哥久坐車見口角無效後主動下車助拳拳打腳推。行武中龍哥發現自身體格缺陷不佔尤很被動,回車取刀猛砍。由於體力脫虛且忘記手綁砍刀,一不小心讓刀飛了。說時遲,那時快,單車男幾個箭步搶先拿到砍刀。從此龍哥開始悲催啦,挨刀回車取武器,單車男不給機會,稍不留神龍哥就掛了。可憐的豬隊友(寶馬第一下車男)自龍哥出手後,高高掛起直至快速跑路,其他幾人也未見俠蹤。夜深人靜,只剩下吃瓜律師不斷湧現吆喝"正當防衛該咋解釋?"。腦瓜子又嗡嗡的響吧…
我個人覺得不認為防衛過當,紋身男一開始回車拿了把砍刀,隨身攜帶砍刀事是什麼情況大家都知道的吧,刀掉了被電車男拿來砍他的時候他又往車跑,誰能肯定當時他是不是拿車上的槍和刀,電車男不繼續砍死他說不定等紋身男拿到武器後死得就是他了,法律好像是認定正當防衛是在傷害發生的時候反擊才算,雖然這個時候紋身男沒有攻擊,但是他跑向車了,已經擁有拿刀的先例,警察們能肯定他這次不是拿槍嗎?所以我認為他跑去車時已經有威脅電車男性命的危險,是屬於正當防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