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糾紛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在履行勞動權利義務關係的過程中發生的矛盾。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是勞動關係中的相對方,雙方均應當依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以及勞動合同的約定履行雙方權利義務,如發生糾紛,應當採用如下方式妥善解決;
一、和解
糾紛發生後雙方應當有好協商,和解解決相關問題。和解既有利於快速有效的解決問題,同時也有利於最佳化司法資源配置。
二、行政投訴
勞動者在勞動爭議發生後,可向工作地的勞動稽查大隊提起行政投訴,由勞動稽查大隊等勞動行政部門依法處理。
三、勞動仲裁
按照中國現在《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糾紛仲裁前置,勞動者可在糾紛發生後依法向工作地的勞動仲裁委提起勞動仲裁。
四、法院訴訟
經勞動仲裁委依法做出仲裁裁決後,勞動者對於仲裁委做出的裁決結果不服,勞動者口在收到仲裁裁決書後十五天內,向法院提起一審訴訟。
一般情形下,勞動糾紛、勞動爭議處理的途徑有以下幾種:
方式一: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方式二:向當地勞動仲裁委提起勞動仲裁;
方式三、向法院提起訴訟;
勞動糾紛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在履行勞動權利義務關係的過程中發生的矛盾。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是勞動關係中的相對方,雙方均應當依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以及勞動合同的約定履行雙方權利義務,如發生糾紛,應當採用如下方式妥善解決;
一、和解
糾紛發生後雙方應當有好協商,和解解決相關問題。和解既有利於快速有效的解決問題,同時也有利於最佳化司法資源配置。
二、行政投訴
勞動者在勞動爭議發生後,可向工作地的勞動稽查大隊提起行政投訴,由勞動稽查大隊等勞動行政部門依法處理。
三、勞動仲裁
按照中國現在《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糾紛仲裁前置,勞動者可在糾紛發生後依法向工作地的勞動仲裁委提起勞動仲裁。
四、法院訴訟
經勞動仲裁委依法做出仲裁裁決後,勞動者對於仲裁委做出的裁決結果不服,勞動者口在收到仲裁裁決書後十五天內,向法院提起一審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