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債子還,相同的還有子承父業,父析子荷,還有什麼父為子隱,子為父隱,最開始是在三字經裡有說子不教,父之過。
中國古代禮與法分開相比,禮是要大於法的,或者說禮法合一的,這就關係到人治與法治的問題,在人治的情況下,人情社會,父債子還這句話是沒有毛病的。但是如果在純法治社會,這句話問題就很大了,父親與孩子應該是兩個不同的個體,沒有什麼繫結約束,父債又為何要子還?並且《繼承法》中有規定,拿父子舉例,如果父親有外債,則使用其遺產償還,如果遺產不足以還清,那麼兒子不必償還。
但是現實就比較複雜了,中國法治社會下的人民還沒有適應法治社會的思想,所以有時候有些人就會要求父債子還,不過隨著社會的不斷髮展,法治社會的不斷完善,人治社會留下來的一些東西也會慢慢的沉澱下來。
那時候再看,大概父債子還會成為法學生們課本上的一段古代案例?
其實道德問題,法律是沒有明確規定需要父債子還,其實誠信家庭和個人對人的誠信。當然在繼承上來說,繼承了遺產就繼承了債務
父債子還,相同的還有子承父業,父析子荷,還有什麼父為子隱,子為父隱,最開始是在三字經裡有說子不教,父之過。
中國古代禮與法分開相比,禮是要大於法的,或者說禮法合一的,這就關係到人治與法治的問題,在人治的情況下,人情社會,父債子還這句話是沒有毛病的。但是如果在純法治社會,這句話問題就很大了,父親與孩子應該是兩個不同的個體,沒有什麼繫結約束,父債又為何要子還?並且《繼承法》中有規定,拿父子舉例,如果父親有外債,則使用其遺產償還,如果遺產不足以還清,那麼兒子不必償還。
但是現實就比較複雜了,中國法治社會下的人民還沒有適應法治社會的思想,所以有時候有些人就會要求父債子還,不過隨著社會的不斷髮展,法治社會的不斷完善,人治社會留下來的一些東西也會慢慢的沉澱下來。
那時候再看,大概父債子還會成為法學生們課本上的一段古代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