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人生最有意義的事情是創造財富過程中經歷的酸甜苦辣,不是拿來主義,你沒有豐富的閱歷也承載不了過多的財富資產,朋友說我的這個思想對於大眾創業者的我來說很奇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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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讀書的禕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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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TUFACAI
這個看建立在什麼樣的基礎上,如果兒女能夠有與自己同等及以上的能力,完全可以這麼做。相反就要考慮適當捐獻了。畢竟你捐獻出去的錢是作用與善還是惡自己無法掌握。建議點對點幫扶最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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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心闊天高390
我個人認為想法無可厚非。畢竟世上需要幫助的人很多,善舉會讓人心靈寧靜歡樂。這當然也要考慮子女的感受,畢竟都是一生最親近的人。每個人都希望子女活的更好一些。
這要看你有多少錢。
一般“裸捐”的都是鉅富,而且全部裸捐的也不是很多,這些人一般也不會把錢全捐紅十字協會,而是自己成立基金會,所以這些人都是外華人,因為國內只允許捐給紅十字或者民政部授權的少數機構。
這些人的子女一般都受過良好教育,基本的生活條件,房子車子都有(這些已經夠一般的中產父母奮鬥一輩子了),即使父母把錢全捐了,他們也可享受到父母的留下的人脈資源。
這些捐出去的錢,雖然捐贈者失去了佔有權,但可能還有控制權。
注意重點:這些都是外國的情況,第二他們吧自己的子女從小教育的就很好了,成年後也不用為生計發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