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即合理。
其實勞務派遣並沒有改變勞動性質,並沒有剝奪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的權利。
首先來看一下勞務派遣的性質。
甲公司需要招聘十名員工,但是由於崗位設定、崗位人員或者工作時間的原因,不願意與招聘的員工簽訂勞動關係,否則就會承擔額外的支出。所以甲公司需要十名員工來做事,但是不想多花錢。
而這邊有十個人符合甲公司的招聘需求,但是他們既想獲得這份工作,又想簽訂勞動合同,購買社會保險。
如果在甲公司與這十個人中,沒有人妥協,那麼可能他們之間不可能形成直接關係。
這時候,勞務派遣公司就出現了。
勞務派遣公司與甲公司說好,我提供滿足你用工條件的十個人過來,你除了支付用工報酬之外,還要另外支付一筆費用給我作為報酬。
勞務派遣公司再與這十個人說好,你們和我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我公司為你們購買社會保險,然後我公司將你們派遣至甲公司上班。
這樣,問題是不是都解決了?
所以,你說勞務派遣應該存在嗎?
存在即合理。
其實勞務派遣並沒有改變勞動性質,並沒有剝奪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的權利。
首先來看一下勞務派遣的性質。
甲公司需要招聘十名員工,但是由於崗位設定、崗位人員或者工作時間的原因,不願意與招聘的員工簽訂勞動關係,否則就會承擔額外的支出。所以甲公司需要十名員工來做事,但是不想多花錢。
而這邊有十個人符合甲公司的招聘需求,但是他們既想獲得這份工作,又想簽訂勞動合同,購買社會保險。
如果在甲公司與這十個人中,沒有人妥協,那麼可能他們之間不可能形成直接關係。
這時候,勞務派遣公司就出現了。
勞務派遣公司與甲公司說好,我提供滿足你用工條件的十個人過來,你除了支付用工報酬之外,還要另外支付一筆費用給我作為報酬。
勞務派遣公司再與這十個人說好,你們和我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我公司為你們購買社會保險,然後我公司將你們派遣至甲公司上班。
這樣,問題是不是都解決了?
所以,你說勞務派遣應該存在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