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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老呆蟹

    同居四年分手,該有一段刻骨銘心的回憶,如果用一首歌來表達,用歌曲“無言的結局”也不過分。

    同居四年並不好玩……沒證上路本就違法,更何況四年裡還不去補證去合法。

    同居四年分手後你難受,作為苦主該明白難受的事早晚會來,這種只知樂趣而不去彌補有關不足,落下的難受將會伴你一生,既害了自己,也把對方送進泥潭,讓幸福變成惡夢。

    既然同居四年分手了,就要對事態的因果作個總結……吸取教訓,彌補不足。分手就不要去責備對方, 因為路是兩個人共同走過,如果再去追究誰是過錯方,同居4年沒領證,本來就是錯。

    難受說明你曾經擁有,而曾經的一切你將失去。想明白一點,不要去在乎4年的同居,如果有緣你將一輩子擁有同居的證。

  • 2 # 新疆巴州屯田西梅

    時間時最好的一味藥,從不得已到懂的放下,再到坦然接受。誰還沒有藏在心底的那點事!有遺憾的可以當做動力,也可以鞭策自己!愛從來都是美好的。

  • 3 # 微笑不做怒人

    分手難受是在所難免的,人都是有感情的,養個小雞,小狗相處時間久了都有感情,何況是人呢?時間是最好的良藥,沒有過不去的坎,調整好心情,才能開啟下一段戀情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作弊處分被撤銷後還能有學位證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