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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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唐的小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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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褻瀆
1、中國房地產這麼多年來,一直是賣房市場。開發商和購房者的關係中,明顯開發商更為強勢,所以基本不太可能出現無理由退房。
3、誰讓購房者更想買房子呢?你搶著買,人家怕麻煩,退房還涉及房管部門的網籤備案等一系列麻煩事,開發商才不會願意主動這麼做。就比如汽車吧,也是買車的人太多,所以你看有幾個4s店能無理由退車的。
2、後期隨著市場競爭愈發充分,我相信無理由退房會逐步普及的。
1、杜絕“霸王條款”,保障買受人合法權益。開發商有義務履行資訊公開義務和提醒告知義務,充分保障購房者的知情權,清楚介紹商品房買賣中容易被忽視或者誤導的重要資訊,確保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前提下完成交易。杜絕“霸王條款”,嚴格履行合同中規定的責任。
2、七天內無理由退定金,避免衝動買房糾紛。購房者在認購書上簽字後7天內可以以書面的形式向開發商申請解除認購書並退還定金,如果雙方沒有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賣房人應當解除認購書並退還定金。如果存在賣房人退還定金情形的,那麼賣房人應當在購房者提出退還定金申請之日起20天內退還定金。這樣一來,可以避免買房者衝動交付定金後與賣房人發生糾紛,減少買賣後續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