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的定義,美國“不退讓法規定”民眾遭遇侵害,而公共權利又不能提供相應的保護時,沒有責任退讓,有權“堅守陣地”,使用致命武力,在這種情況下殺人,將被視為“正當防衛”。只要你遭遇侵害,或者遇到危險,只能靠自己時,個人有權利,只要能制止對方,不管使用什麼武器,殺死,殺傷對方,只要能保護自己,都算正當防衛。
德國的定義,《德國刑法典》第32條第2款規定,“為使自己或他人免受正在發生的不法侵害而實施的必要的防衛行為,是正當防衛”。免受,這件事正要發生,但是還沒有發生,簡單說就是受害者不需要等到被打才還手,只要感覺他要侵害你,你就可以動手。都屬於正當防衛。
聯邦最高法院“如果行為人正當防衛時,對攻擊者帶來了不必要的過度傷害,造成了不希望的後果,這也不一定就使防衛行為失去合法性”。
烏克蘭的定義,烏克蘭刑法第36條規定,在特定的情況下法律規定允許使用任何手段來保護人的生命健康,包括使用槍械,在力量懸殊比較大的情況下也是允許使用槍械的,而且都是屬於正當防衛。
英國的定義,“就地防衛法”,一個公民在有合法權利停留的地方,遭遇緊急狀況且生命受到威脅時,無需先行“退讓義務”,可以當場使用武力,甚至至對方與死地來保護自己,並且不追究法律責任。
美國的定義,美國“不退讓法規定”民眾遭遇侵害,而公共權利又不能提供相應的保護時,沒有責任退讓,有權“堅守陣地”,使用致命武力,在這種情況下殺人,將被視為“正當防衛”。只要你遭遇侵害,或者遇到危險,只能靠自己時,個人有權利,只要能制止對方,不管使用什麼武器,殺死,殺傷對方,只要能保護自己,都算正當防衛。
德國的定義,《德國刑法典》第32條第2款規定,“為使自己或他人免受正在發生的不法侵害而實施的必要的防衛行為,是正當防衛”。免受,這件事正要發生,但是還沒有發生,簡單說就是受害者不需要等到被打才還手,只要感覺他要侵害你,你就可以動手。都屬於正當防衛。
聯邦最高法院“如果行為人正當防衛時,對攻擊者帶來了不必要的過度傷害,造成了不希望的後果,這也不一定就使防衛行為失去合法性”。
烏克蘭的定義,烏克蘭刑法第36條規定,在特定的情況下法律規定允許使用任何手段來保護人的生命健康,包括使用槍械,在力量懸殊比較大的情況下也是允許使用槍械的,而且都是屬於正當防衛。
英國的定義,“就地防衛法”,一個公民在有合法權利停留的地方,遭遇緊急狀況且生命受到威脅時,無需先行“退讓義務”,可以當場使用武力,甚至至對方與死地來保護自己,並且不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