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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正修堂商學院院長

    瞬間還真難定義,人類為了自身的發展定義了時間,比如年,天,小時,分,秒等,秒又可以再分。但時間本質是描述物質運動的過程,這點要引入慣性系,在我們所處的慣性系中,給出了最小的時間單位,就是普朗克時間。

    普朗克時間,是指時間量子間的最小間隔,為 1E-43秒(即10-43s)。沒有比這更短的時間存在。普朗克時間=普朗克長度/光速。(注:1普朗克時=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1秒)。普朗克長度是經典的引力和時空開始失效、量子效應起支配作用的距離,再短就無意義,我們可以暫時以普朗克時間來定義瞬時。

    但是相對論和量子力學中還有另一個現象可以重新定義瞬時,第一:是光速經過一段距離所需要的時間,光子以光速運動,在光子的慣性系裡,它經過任何距離都是不用時間的,光子橫穿480億光年的距離,也是不用任何時間。第二:量子糾纏所需要的時間,即把處於相互糾纏態的一對量子分開無限長的距離,其中一個量子狀態改變,另一個會瞬時改變,這也不需要時間。所以,以這兩種現象來討論瞬間,那就是無需時間。這兩種情況時間變得無意義,但它確實存在。

    綜上,我們定義有意義的瞬間,還是以普朗克時間定義瞬間比較確切!

  • 2 # 手機使用者3503570243

    "瞬間"就是時間軸上的一個點,這本身不難理解,難在如何理解時間作為過程的間隔。 數學思想發展史上,理解數軸是如何由"點"構成完備的實數集合的過程用了2千多年,最後由牛頓、萊布尼茲這些偉人發明了"無窮小間隔"的概念,才豁然開朗。 無窮小不是數,是一個距離概念,兩個瞬間的距離如果是無限小,它們就是同一個瞬間。

    數學上,數軸上的瞬間是稠密的,就是說任何兩個瞬間之間都有無窮多瞬間;瞬間是完備的,就是說任何一個瞬間都能完整分割過去和未來。 一段歷史,與其說是瞬間組成,其實是無數瞬間的距離間隔相加起來的。

  • 3 # 馮守平82419

    "瞬時"原先是印度的一個時間單位,是有非零長度的,在微積分裡被借用過來作為"時刻"理解,長度是零。

    在非標準分析裡,一個"實數"是被重新定義做我們平時講的實數與無窮小量之和。正負無窮也是實數。

  • 4 # 龍一歐

    向數學提出瞬間這個問題提得很好,瞬間真正的含義是大多數人反應不過來的時間,有人在不知不覺間過了幾十年,感覺一瞬間就過了幾十年,這個瞬間是多長的時間啊!有人練習反應速度,這種練習叫瞬間反應速度訓練,應對突發事件時,瞬間反應速度很重要,當一輛失控的汽車撞來時,能不能作出及時反應,往往是決定生與死之間的差別,嚴格來說,瞬間是一個時間概念,但不是數學意義上的時間概念,瞬間概念同時也證明一件事情,在現實中,很多事情不是數學能夠解決的,也不是什麼事情都可以用數學解決的,認為數學什麼都能解決的觀念,這是一種錯誤的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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