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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金凌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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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tomjerry818
按照《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勞動合同未期滿勞動者主動辭職,用人單位可要求勞動者支付培訓費用,按照工作時間比例支付。你這是人事爭議,不適用勞動關係,所以是否需支付培訓費,建議你聯絡當地人事局。
按照《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勞動合同未期滿勞動者主動辭職,用人單位可要求勞動者支付培訓費用,按照工作時間比例支付。你這是人事爭議,不適用勞動關係,所以是否需支付培訓費,建議你聯絡當地人事局。
我覺得應從以下兩個方面進行分析:
一、從勞動關係的角度分析:
由於勞動者在勞動關係中處於弱勢地位,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防止用人單位濫用違約金條款,保護勞動者的自主擇業權,《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只可以在培訓服務期約定以及競業限制約定中約定由勞動者支付違約金。而你所說的這個情況中,單位約定的違約金並不屬於前述任一情形,所以解除勞動關係時不需要支付這個違約金。
另外,根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但你的試用期為一年這顯然已經違反了中國法律規定,如果你的試用期已經履行完畢,你可以要求單位以你轉正後的月工資為標準,按已經履行的超過法定試用期的期間向你支付賠償金。
二、從人事關係的角度分析:
若你和單位之間是人事關係,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第十三條“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與事業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的規定,單位約定你的試用期為一年是合法的。至於你說的辭職需要支付賠償金的問題,一般情況下辭職是不需要支付違約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