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你的提問,應該是求職者,求職者怎麼會交企業管理費呢?
企業管理費是一個很大的概念。不是由職工去交的。
企業管理費,是指企業範圍內所發生的各項管理費和經營費,包括企業行政人員的工資和附加工安,辦公費,倉庫管理費,試驗研究費,固定 資產的折舊、維修和佔用費,流動資金的利息支出、稅金等。
怎樣才算與企業確定勞動關係呢?
《勞動合同法》第10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 建立。”
但要注意由於未到用工日期,勞資雙方沒有實際發生用工關係,所以在合同簽訂後到實際入職的這段時間,公司與職工不具有勞動關係。
透過以下有關證據也可以證明用人單位與自己存在勞動關係:
1、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2、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3、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4、考勤記錄;
5、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照你的提問,應該是求職者,求職者怎麼會交企業管理費呢?
企業管理費是一個很大的概念。不是由職工去交的。
企業管理費,是指企業範圍內所發生的各項管理費和經營費,包括企業行政人員的工資和附加工安,辦公費,倉庫管理費,試驗研究費,固定 資產的折舊、維修和佔用費,流動資金的利息支出、稅金等。
怎樣才算與企業確定勞動關係呢?
《勞動合同法》第10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 建立。”
但要注意由於未到用工日期,勞資雙方沒有實際發生用工關係,所以在合同簽訂後到實際入職的這段時間,公司與職工不具有勞動關係。
透過以下有關證據也可以證明用人單位與自己存在勞動關係:
1、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2、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3、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4、考勤記錄;
5、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