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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感情國際專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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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勇敢的豆媽分享
看著標題感覺兩人還沒有離婚,只是在因為撫養權的問題在爭執,一般兩歲以內的孩子都是跟隨母親生活,當然也有撫養權跟父親,跟母親生活的,因為孩子還小,還需要母親照顧,最好的辦法就是兩個人協商,撫養權無論跟了誰想在變更挺難的!包括我現在孩子撫養權歸我,對方不看也不問有啥關係呢!人在做天在看,你說對不!!
看著標題感覺兩人還沒有離婚,只是在因為撫養權的問題在爭執,一般兩歲以內的孩子都是跟隨母親生活,當然也有撫養權跟父親,跟母親生活的,因為孩子還小,還需要母親照顧,最好的辦法就是兩個人協商,撫養權無論跟了誰想在變更挺難的!包括我現在孩子撫養權歸我,對方不看也不問有啥關係呢!人在做天在看,你說對不!!
男方放棄(主動和被動)對孩子的撫養權和監護權,這種事,只有你們倆人私下協商就行。公開寫出來,法律是不承認的,甚至是反對的。(只有一種可能性法律才承認,看完本文才知道)
因為小孩都是沒有生存能力,生他的親生父母,有法定的責任和義務,把小孩共同撫養成人。這是做人的底線,也是法律固定的。
這個小孩道理,和老人是一樣的道理,當你老了,失去行動自由和生存能力,兒女必須共同撫養老人照顧老人。這也是做人的底線,也是法律規定的!
這是現代社會文明的底線。任何法律都明確規定。
所以,不論小孩再怎麼壞,必須共同撫養成人。然後,小孩子長大成人,自己生存。
同樣道理,不論老人再怎麼壞,必須共同照顧撫養,養老送終。
這是做人的底線。做人的原則!
……………………
所以,你說的男人放棄撫養權監護權,只能在你們的共同的圈子裡生效,但是法律是不會承認的。
除非,男方暴虐或者精神病了……嚴重威脅到了……小孩的健康成長和發展,法律才可以剝奪男方的撫養權監護權。……這是唯一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條件!
這是唯一的一個寫出來,具有法律效率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