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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愉情未了

    第一:如果婚前全款買房,女方不能要求加上名字,畢竟那是男方和父母的財產積蓄,沒理由贈與一半給女方。結婚之後正常入住就可以了,如果遇到的是有良心的好男人,即使未來走到離婚這一步,他也會公平合理的對待你,如果不幸遇到渣男,即使房產證有你的名字,他也會暗中轉移財產,或欠下債務,總之手段太多,讓你防不勝防!

    第二:如果婚前貸款買房,需要婚後你們一起還貸,你有權要求加上你的名字,畢竟首付才30%,剩下的放款包括高額利息都是需要你們共同承擔的。

    第三:倆人結婚,房子問題一直比較敏感,建議這個問題小兩口提前商量好,達成一致,統一口徑,都是講道理的人,結婚也不是為了佔便宜,都是想好好過日子,沒什麼不能商量的,商量好後各自回家跟父母溝通,切忌媳婦直接跟公婆溝通,畢竟父母的出發點總是一切為了自己的孩子。敏感話題交給男朋友去跟他爸媽溝通!

    第四:如真有結婚就是為了財產的情況,建議大家不要妥協退讓,該堅持的原則一定要堅持,並且要看清楚對方的真實面目,謹慎對待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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