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學期發生了三次。第一次發生後批評教育了,帶著孩子去把錢還給老闆了。第二次是有同學說校門口的文具店很好拿,於是就去拿過幾次。最近一次聽說是一個同年級的女同學逼著他一起去拿。父母不知道如何教育更有效,第二次爸爸揍了孩子。孩子當時保證了。這次爸爸還想繼續教訓他,但是媽媽覺得打不是辦法,就來請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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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無名小草134387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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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戀土
十歲的兒童已經不小了,也是培養道德品質的關鍵時期,應採取循序漸進的方法來教育。
若是第一次拿別人的東西時候,可用曉之以理,動之以情的辦法。
對於屢教不改的就得采取強制錯施了,只要不傷筋動骨,使其受點皮肉之痛,總比將來犯罪好得多。因教師不體罰學生,只能家長配合辦,因材施教抓重點。提此意見,請看作辦。
孩子玩皮是真的,
問題還需自糾起。
平時多講為人理,
細觀有錯別聰逆。
就是這此小問題,
怎需孩子去偷取。
平時教育要跟上,
文具批些把家放。
零花錢要需聽理,
理對絕不難為起。
對錯十歲早就明,
怎樣做人理講清。
還有幾年判逆期,
再正光怕後悔遲。
七歲八歲萬人閒,
十歲就能理自端。
偷拿雖小是大事,
習性不誠心真顫。
貪得自私勿小看,
個別養老錢都觀。
不圖以後多出息,
只求做人別歪奇。
育好子女家國安,
四鄰親戚都稱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