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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我也想拼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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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老臘肉聊房產
如果是全款購買,租戶不好找的情況下,適當降低租金也是明智的,有人租總比空著強;如果還有部分貸款,租金已經不能覆蓋月供了,每月還要再貼錢進去,那降的越多虧的也越大,繼續持有已經失去意義,最好降價賣掉止損。
另外,如果周圍店鋪租金上漲了,其實也可以適當跟著漲點,但幅度不能太大,大了嚇跑租戶得不償失,保持有人租就行;如果周圍租金還在下降,那你也只有跟著下降了。不過也沒必要一下子降的太多,這樣會造成惡性迴圈,導致周邊店鋪租金普遍下降,今後再想漲很難漲上去,仍然以留住租戶為原則。
既然低於30%,而且四年前就租出去了,題主問是否還能再降,答案顯而易見,不能降,也不會降,原因如下:
1.四年了,房租持平就相當於變相降價,你這也太有良心了。
2.低於30%租出去,承接人哪怕當二房東也不會賠,何況中間還有30%的利潤,有幾個人的投資收益能達到年利潤30%?現在銀行利息太低,理財也低,股票已掛,這就不錯了。
所以,我嚴重懷疑題主在做好人好事,而且我也抓住了證據。
所以,你是個好人!有良心的房東!你要給我個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