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阿珂不姓阿

    保留好證據,錄音,截圖,損壞物品照片。

    對方第一違約是,合同沒到期違約

    第二,損壞物品沒有賠償。

  • 2 # 雜談7848

    謝邀,先問你是不是急需這個扣款協議而急著租出去,再分析一下達不成協議的原因:1、損壞的物品價值遠遠低於租房餘款(租戶認為),租戶想讓你返還多餘的款項,如果不還,他就不籤,讓你不能外租。2、損壞的物品遠遠高於租房餘款(你認為),需要租戶補繳差價。3、你不同意退款且要租戶包賠損壞的物品。經過分析得知,達不成扣款協議的原因是雙方面的。

    如果因為租戶的原因,你可以不必理他,因為在合同期內,雙方還在履行合約,並沒有解除合同,所以不必退款也不必籤扣款協議(如果不急著使用的話,等合同到期,再讓他賠償你損壞的物品)。

    如果因為你個人方面原因而且還急著租出去的話,那你就找人評估一下或去市場瞭解一下損壞物品的價值,再與租房餘款比較一下,如果相差不大的話就與租戶協商互不找補,把扣款協議簽了順便把合同解除,然後另行出租。

    要是矛盾已經形成,互不讓步,那就等到合同約定期限,看誰虧。

    以上問題只是個人意見,僅供參考。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酒到底有什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