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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鄉村老閻

    應該的,不管事故原因,我們應本著人道主義,救死負傷,搶救傷者為第一原則,發揮社會正能量!當然如果事故與已無關,事後傷者應當歸還所墊付的醫藥費!如果與已有關,更應該墊付醫藥費,即使買有保險自已不是主要責任,因等保險出險需要一定的時間!總之搶救傷者,為出事故時重中之重,先墊付一定的醫藥費也是情理之中!試想如果事故中有自已的親朋好友又如何感想!因此應該墊付醫藥費,發揮正能量!

  • 2 # 淮北日月升

    這個問題,回答n遍了。再重複一遍會被摺疊。

    先看看以前的回答:

    以及

    概括一下,基本上這樣幾條:

    1、以前網上流傳所謂“三不一沒有”,不墊付,不探望、不調解、沒有錢,所有情況下都這麼辦,其實並非最好的方法。

    2、如果傷情很輕,用錢不多,可以不墊付。

    3、急需用錢,可以找交警開一個墊付通知單,到保險公司要求墊付,但是數額有限,手續也很繁瑣。

    4、如果自己一方責任很大,且傷情很重,建議儘量多墊付。

    5、如果對方通情達理,可以多墊付,反之可以少墊付。

    6、不管什麼情況下墊付都要保留好票據,將來處理時可以兌除。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萊特幣一個月之內會破4000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