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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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長沙縣高橋鎮高橋綿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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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6059642541李明周
土地承給別人,承包費是雙方協商約定,種植不同的作物有不同的利潤,也就有不同承包價格的協商餘地,一句話承包,流轉是市場行為,雙方認可講誠信就好。對現承包費也是如此,雙方約定付款時間,一次付,兩次付自由協商。最好是簽定規範的土地承包合同。有法可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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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農民萬歲
謝邀清,農村合作社是私人所有,與大隊,鄉沒有認何關係,地轉給合作社這句話不對,而是你的口糧田承包給了合作社,雙方簽訂的有合同。要按合同執行,合同內容是雙方協商達成的,雙方簽字,並按有當時人的手印,基本定期為5年,十年,價格在每畝地一千元左右,每年的種麥前,清算下一年的承包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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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北方新農村
土地流轉的費用也要依據當地的市場行情,一般出入不會很大的。至於國家給予的補貼,需要依據您與合作社簽訂合同的具體條款,需要事先明確註明了耕地補貼歸誰所有,雙方達成一致即可。
答:關於地轉是800畝分兩次付款能否靠普等明年領畝補貼的問題:我個人認為地轉800元(畝)應為合理;是在當年分兩次付款,也靠普;因為一年生產春.秋兩季作物方能全收,分兩次付款也靠普。致於畝補貼:是給種植農作物的補貼---防止荒廢作土。說明,不種植作物就沒有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