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38歲大齡青年,已婚未育,在最基層居委會工作,曾經我們單位人也挺多的,但是由於內部鬥爭人走了一半剩下八個人,原來我分管民政工作四個人管,我只管一部分,後來人員流失加退休,不得已我將民政工作全部接了,和之前那人交接不詳細,她走了之後低保複核工作來了,還有民政其他工作需要做,都是我一個人,我也和我領導說過我的情況,每週需要兩天去醫院,工作我也沒有耽擱了,不懂不會我就像其他負責民政工作的學習,最近因為身體不舒服醫院診斷肌肉筋膜炎,後背坐走疼痛難忍請假一星期,領導晚上給我打電話意思,周圍要成立新居委會,打算提拔我過去當主任,我普通人家,沒什麼門子,上一任領導時候,剛一來我提交了入黨申請,性格原因吧,我不會迎風拍馬沒門子特別不受歡迎,她讓我幹嘛我就做好自己工作可以了,入黨申請不了了知了,現在領導我感覺明顯想把我踹走該怎麼辦?我不想當官我也不想,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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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崇州小蜜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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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HR生活那點事
現實就是這麼……
1.高齡產婦已經不能等了,自己也要考慮,是寶寶重要還是工作重要
2.工作和生活不能兼顧時,應果斷放棄工作,更好的生活才是工作的本質
3.公司內部有鬥爭,你想想你現在不走,你看過宮廷劇嗎,還是好好回家備孕;別傷身又痛快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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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生活論譚
根據題目的意思,長話短說。已婚大齡未孕的女士,應該先生孩子為重。因為這不是完全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事情。錯過適齡生育時間,就落空了。
一個家庭,只要有條件,生育養一個孩子,肯定是本人及家庭皆大歡喜的願望。這也是政策允許的。不能生育,另當別論,也別傷心。但能生就生,必然開心。
當不當什麼官官,提不提什麼職務,同樣是個人慾望的事。你沒機會當幹部或不願當幹部,不是違紀犯法的事。別心想當個幹部而誤了生小孩,是很遺憾而無法補救的事。
生小孩與入黨、升官是兩回事。組織上誠心讓你當幹部,你照樣可以生孩子。沒有哪部法律規定生小孩就能當幹部。你當了幹部,有幸生小孩,不是更好嘛!
我覺得首先要搞清楚輕重緩急。你38歲懷孕本身就是高齡了,建議重心放在寶寶和自己的身體上。工作嘛,過的去就行了。等把孩子生了以後再去奮鬥也不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