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根據今年的新規,自今年7月1日起,汽車號牌允許終身使用,換車時無需再申請新號牌
公安部交管局出臺的十六項便民措施規定,今後車輛報廢車主可向車管所申請繼續使用原車牌號,需要注意的是申請時限為6個月,即車輛報廢后6個月內購買新車並提出申請方有效。此外,為了防止有人惡意買賣或變相買賣車牌號,規定車主擁有原車牌號滿3年的方可申請繼續使用。
按照以前規定,如果車牌使用不足3年,該車牌不能永久保留,在機動車交易或者轉移權屬時,車牌也要跟著轉走。此次新規放寬了車牌使用時限的要求,將使用原機動車超過3年可以保留該車號牌的要求,調整為使用1年後即可申請保留;同時,將保留原號的申請時限由自原車轉讓或報廢后6個月內提出,調整為6月20日前原車轉移登記或登出登記的仍按原規定在6個月內提出申請,6月20日後原車轉移登記或登出登記的可以在1年內提出申請。
交管部門提示,對於需要重新啟用原車號牌的群眾,要在辦理機動車註冊或轉移登記時主動提出申請,車管部門將按照新政策調整辦理相關業務;此外,群眾在選取機動車號牌時,要認真閱讀號牌選號說明,務必在規定時間內選取號牌號碼。
可以
根據今年的新規,自今年7月1日起,汽車號牌允許終身使用,換車時無需再申請新號牌
公安部交管局出臺的十六項便民措施規定,今後車輛報廢車主可向車管所申請繼續使用原車牌號,需要注意的是申請時限為6個月,即車輛報廢后6個月內購買新車並提出申請方有效。此外,為了防止有人惡意買賣或變相買賣車牌號,規定車主擁有原車牌號滿3年的方可申請繼續使用。
按照以前規定,如果車牌使用不足3年,該車牌不能永久保留,在機動車交易或者轉移權屬時,車牌也要跟著轉走。此次新規放寬了車牌使用時限的要求,將使用原機動車超過3年可以保留該車號牌的要求,調整為使用1年後即可申請保留;同時,將保留原號的申請時限由自原車轉讓或報廢后6個月內提出,調整為6月20日前原車轉移登記或登出登記的仍按原規定在6個月內提出申請,6月20日後原車轉移登記或登出登記的可以在1年內提出申請。
交管部門提示,對於需要重新啟用原車號牌的群眾,要在辦理機動車註冊或轉移登記時主動提出申請,車管部門將按照新政策調整辦理相關業務;此外,群眾在選取機動車號牌時,要認真閱讀號牌選號說明,務必在規定時間內選取號牌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