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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和前夫離婚已經6年了,孩子歸男方,和她結婚的時候就說過,如果是和孩子聯絡,我不會在意什麼,不過和前夫家裡的其他人,我肯定會不滿,結果她還是和那邊的大姑子,小姑子,表弟什麼的交往密切,更甚至在半夜三更和前夫還在聊天!她基本每年都要請假回家(在外地打工,回前夫家裡)看孩子,一個禮拜左右,期間對於我來說她就像失蹤了一樣,電話不接,微信不回,一直住在那裡,回來後我問她有那麼忙嗎?她說孩子在玩手機,就這樣打發了,請問我在這段婚姻裡面是什麼樣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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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石韮花開放的季節

    嚴格的說,應該是你去前夫家看孩子,而不是回家看孩子,因為那個已經不是你的家了。如果當天不能回去,就應該找一個以前相好不錯的姐妹家住下,而不應該是在他的家裡住下。

    試想,住在他家,自然會聊孩子,聊以前,聊以後。想起孩子,思緒萬千,想起離婚前情意綿綿,提起離婚後,舉步維艱。話到痛心處,不免心也發酸,情也纏綿,四目相對,秋波頻閃。也許會情不自禁,滾了床單。到時候,你背叛了你的現任,他對不住他的現任,使兩個家庭,都背上了災難。傳了出去,會成為千家萬戶的笑談。

    所以,想孩子沒錯,也應該去看。但記得要避開你的前任,更不能在他那裡過夜。

  • 2 # 於諾軒

    父母的離婚對孩子打擊最大,不論隨著誰生存,心靈的缺失永遠都找不回來。你沒帶孩子,不論去約在哪裡看孩子,對孩子的教育和成長不起到作用了,只能起到對方煩感的態度,孩子學習沉靜不下來,很多正在上學的孩子,上課走神了,老師上去問他,他說想媽媽(爸爸)。上學有的孩子褲子穿反的等等一系列問題,這只是平時離婚孩子的行為,你去看孩子一次頂屁用,所以,我勸做了爸爸媽媽的人,不要離婚,生活中多忍一忍不如意的事情,給自己孩子有一個溫暖的家,獻出自己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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