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女生的媽媽這樣說:趕快找個男朋友,這樣我就可以少給你生活費了。她同學附和到:對呀,這樣的話,自己喜歡的東西就可以男朋友買了。
她的爸爸這樣說:如果談戀愛了,爸爸給你加生活費。她同學嘲笑說:很明顯你這是要倒貼呀!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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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LEADER8156722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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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喬一一的幸福生活
我覺得無論是異性交往,還是日常生活,男女雙方都首先應有承擔自身消費的能力。如果往組建家庭的方向走,女方在結婚生子期間收入呈現出弱勢,因此會更多考慮男方是否有能力承擔整個家庭的開銷。那麼在交往過程中,男方以承擔彼此消費做一個表態,也是讓女方踏實的一種表現和實際行動上的承諾。但是如果是遇到了心機B,只是為了消費而消費,刷你的卡跟一日三餐那麼理所當然,建議男方還是醒醒吧。首先此女不是良人,其次都花光了拿什麼保障對的人的以後?(題外話:真正愛你的人,是捨不得你大手大腳花錢的,因為她看到的是一個家庭的以後。遇到那樣的就珍惜吧!)
當然不是必須的,但是吧,男生買單好像是一種慣例,因為第一你是男人,你大機率是這個約會的發起者,而且你是追求者,那麼你在這層關係中你是必定要付出更多的前期,這裡面就包含經濟,但這並不意味著你吃虧,因為女人一般等你把她拿下,你才會從她那慢慢得到回報,這是一個先後順序的問題。還有男人麼本來就承擔掙錢養家的責任,現在社會其實女性在這方面已經成長很多了。所以如果過程是這樣的也不必多想,當然如果遇到主動的女生,那也是很好的,那說明人家很是懂事。當然總是男生壓力會很大,所以我覺得七三還是不錯,約十次會,男生七次,女生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