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美國知識點達拉斯蔡子
-
2 # 九八胖
直接官方,就是法律允許
個人看的,畢竟從歷史上的歷程,還是現在的社會發展,在一個對人身安全沒有更細緻的保障的國家中,只有對自身防禦去增強,才能抵抗其他對自身利益有任何想法的侵佔。畢竟,總不能讓你讓到命都保不住吧
-
3 # 太無聊
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也是美國權利法案的一部分,於1791年12月15日被批准。本修正案保障人民有備有及攜帶武器之權利。
1,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捍衛了美華人擁槍持槍的權力不可侵犯。
2, 想要修改美國憲法非常困難,需要2/3的國會透過,3/4的州立法機關透過。所以美華人合法持槍的憲法很難被修改。
3,美國步槍協會等利益組織對政府的遊說和對政治家的支援。所以政府想要推出禁槍的政策很難。
4,最高法院對”1981年沃倫對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案”的態度明確表明:美國警察對任何公民不具備直接保護責任。自此以後,全美各州立法機構開始全面下放公民自衛權和公開持槍權。就地自衛(stand your ground) 城堡法案(castle law)開始全面取代強制撤退(duty of retreat) .公民持槍也紛紛放開.
所以,美國槍支很難禁!以上四點是美國槍支氾濫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