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以招不來人為由,以“定崗定編的人員嚴重不足”為幌子,給管理人員降職,是不得已而為之,還是有意而為之呢?
每個企業都要人員編制的要求和規定,多少人配一個管理人員,當配置的人數嚴重不足,達不到人員編制的相關要求,為了讓管理層級扁平化,減少溝通的層級,提高溝通的效率,讓管理人員降職使用,也是企業不得已的做法。
單純從工廠招不來人為由,讓管理人員降職,這種做法合理還是不合理,就要看管理幹部的工作職責和考核要求的,若是因為管理人員的工作作風和管理方法不當而導致員工流失大,對管理幹部進行降職使用,這也是一種合理處置的辦法。
若是因為公司提供的工資遠遠低於同行或者公司其他方面的問題導致員工流失大,而公司把人員流失大,公司招不來人的責任推給管理幹部,並讓管理人員承擔這個責任,這樣做就不合理了。
單從人員編制要求和規定來說,只要出現員工編制人數嚴重不足,按照規定多少人員配一個管理人員的要求,對管理人員進行降職處理,只要不是針對個人而採取的手段,只要符合公司的相關要求和規定,都是無可厚非。
工廠以招不來人為由,以“定崗定編的人員嚴重不足”為幌子,給管理人員降職,是不得已而為之,還是有意而為之呢?
每個企業都要人員編制的要求和規定,多少人配一個管理人員,當配置的人數嚴重不足,達不到人員編制的相關要求,為了讓管理層級扁平化,減少溝通的層級,提高溝通的效率,讓管理人員降職使用,也是企業不得已的做法。
單純從工廠招不來人為由,讓管理人員降職,這種做法合理還是不合理,就要看管理幹部的工作職責和考核要求的,若是因為管理人員的工作作風和管理方法不當而導致員工流失大,對管理幹部進行降職使用,這也是一種合理處置的辦法。
若是因為公司提供的工資遠遠低於同行或者公司其他方面的問題導致員工流失大,而公司把人員流失大,公司招不來人的責任推給管理幹部,並讓管理人員承擔這個責任,這樣做就不合理了。
總結單從人員編制要求和規定來說,只要出現員工編制人數嚴重不足,按照規定多少人員配一個管理人員的要求,對管理人員進行降職處理,只要不是針對個人而採取的手段,只要符合公司的相關要求和規定,都是無可厚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