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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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落魄軍魂2017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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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一路隨鳳
這事肯定不妥當,雖然你理由充分,但私闖民宅肯定不恰當,既然是民宅,肯定具有排他性,但這個夠不成犯罪,充其量就是民事治安案件,也就是批評教育問題,所以你懂的,但事實依然清楚,捉不捉姦意義不大,即使想收集分開無過錯證據,也沒必要非捉姦在床,方式有很多,何必要採用最直接的一種,希望對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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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Liund
捉姦本身就違法,闖進別人家又是違法,是非法違法來破壞自己已經失去的,對方找到的對方的感情。
所以是自私又違法,惡毒又暴力,破壞別人的私隱,違背憲法,破壞人身自由;把本應該透過離婚來解決的文明途徑,變成我不好也不讓別人好的惡毒報復和洩憤。這已經失去做人的底線。誰也不要找做過這樣事的人做配偶和朋友。
建議治安立法懲處此類犯罪,包括懲罰當眾打小三和打婚外戀的物件,當然私下打罵也是違法也要處罰。都是嚴重侵犯人身和自由的犯罪。更是嚴重影響社會風氣。抓小三的公司也是非法,侵犯個人私隱和自由的犯罪行為。
私人民宅受法律保護。你半夜私闖民宅本身就是犯法,你想捉姦必須報告110找警察,他們有權利進入民宅去捉姦……僅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