瓷器上的花押款,又稱花樣款、記號款、圖案款等,是指落於瓷器底部的非文字的圖案標記,常見於景德鎮的民窯瓷器上。“花押”的本意是指在文書契約上的簽字或代替簽字的符號,被用作取信於人的憑記。花押的使用在唐代已經出現,在元代達到興盛。由於花押廣為流傳,不可避免地影響到了瓷器生產上。花押款瓷器在明代就已經出現,清代康熙、雍正時期廣為流行。清初民窯瓷器上很少書寫年號款,卻流行花押款,這應該與當時官方的規定有關,如《浮樑縣志·陶政》中就有“康熙十六年,邑令張齊仲,陽城人,禁鎮戶瓷器書年號及聖賢字跡,以免殘破”的記載。明清時期的花押款常見有以下這些圖案:第一類是佛教圖案,如輪、螺、傘、蓋、花、罐、魚、腸等;第二類是道教圖案,如還魂扇、寶劍、葫蘆、花籃、漁鼓、笛子、荷花等;第三類是動植物圖案,如龍、鳳、鹿、龜、鶴、松、竹、梅、靈芝、瑞草、艾葉等;第四類是博古圖案,如八卦、太極、八寶、八音、琴棋書畫等;第五類是“豆腐乾”圖案,即在雙重方框內繪橫豎相間的線條;第六類是“四朵花”圖案,即在雙重圓圈內繪四個似字非字的圖案或四個花朵。
瓷器上的花押款,又稱花樣款、記號款、圖案款等,是指落於瓷器底部的非文字的圖案標記,常見於景德鎮的民窯瓷器上。“花押”的本意是指在文書契約上的簽字或代替簽字的符號,被用作取信於人的憑記。花押的使用在唐代已經出現,在元代達到興盛。由於花押廣為流傳,不可避免地影響到了瓷器生產上。花押款瓷器在明代就已經出現,清代康熙、雍正時期廣為流行。清初民窯瓷器上很少書寫年號款,卻流行花押款,這應該與當時官方的規定有關,如《浮樑縣志·陶政》中就有“康熙十六年,邑令張齊仲,陽城人,禁鎮戶瓷器書年號及聖賢字跡,以免殘破”的記載。明清時期的花押款常見有以下這些圖案:第一類是佛教圖案,如輪、螺、傘、蓋、花、罐、魚、腸等;第二類是道教圖案,如還魂扇、寶劍、葫蘆、花籃、漁鼓、笛子、荷花等;第三類是動植物圖案,如龍、鳳、鹿、龜、鶴、松、竹、梅、靈芝、瑞草、艾葉等;第四類是博古圖案,如八卦、太極、八寶、八音、琴棋書畫等;第五類是“豆腐乾”圖案,即在雙重方框內繪橫豎相間的線條;第六類是“四朵花”圖案,即在雙重圓圈內繪四個似字非字的圖案或四個花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