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使用者9244747964999

    無罪推定最早是在啟蒙運動中被作為一項思想原則提出來的。1764年7月,義大利刑法學家貝卡利亞在其名著《論犯罪與刑罰》中,抨擊了殘酷的刑訊逼供和有罪推定,提出了無罪推定的理論構想:“在法官判決之前,一個人是不能被稱為罪犯的。只要還不能斷定他已經侵犯了給予他公共保護的契約,社會就不能取消對他的公共保護。” 無罪推定是一種典型的直接推定,無須基礎事實即可證明無罪這一推定事實的存在。換言之,證明被告犯罪的責任由控訴一方承擔,被告人不負證明自己無罪的義務。

    “疑罪”是指司法機關對被告人是否犯罪或罪行輕重難以確證的情況,是司法實踐難以避免的常見現象。“疑罪從無”原則是現代刑法“有利被告”思想的體現,是無罪推定原則的具體內容之一。即:既不能證明被告人有罪又不能證明被告人無罪的情況下,推定被告人無罪。“疑罪從無”的司法原則不僅僅是解決刑事疑案的技術性手段和原則,它的確立在更為廣泛的範圍內產生更為深遠的影響:它折射出中國在法治建設程序中對法律價值的重新協調和平衡。在關注保護社會之外,對公民人權的保障和尊重、它是現代刑事司法文明與進步的重要標誌之一。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瓦良格號航母外殼鋼板有多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