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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8397757338233

    主要人物還有韓琦、范仲淹,次要人物有蔡襄、王素、餘靖等。

    慶曆三年(1043年),范仲淹、富弼、韓琦同時執政,歐陽修、蔡襄、王素、餘靖同為諫官。

    范仲淹向仁宗上《答手詔條陳十事疏》,提出“明黜陟、抑僥倖、精貢舉、擇官長、均公田、厚農桑、修武備、減徭役、覃恩信、重命令”等10項以整頓吏治為中心,意在限制冗官,提高效率,並藉以達到節省錢財的改革主張。歐陽修等人也紛紛上疏言事。仁宗採納了大部分意見,施行新政。詔中書、樞密院同選諸路轉運使和提點刑獄;規定官員必須按時考核政績,以其政績好壞分別升降。更蔭補法,規定除長子外,其餘子孫須年滿15歲、弟侄年滿20歲才得恩蔭,而恩蔭出身必須經過一定的考試,才得補官。又規定地方官職田之數。慶曆四年(1044年),更定科舉法。另外,還頒佈減徭役、廢並縣、減役人等詔令。

    由於新政觸犯了貴族官僚的利益,因而遭到他們的阻撓。次年(1045年)初,范仲淹、韓琦、富弼、歐陽修等人相繼被排斥出朝廷,各項改革也被廢止,新政徹底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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