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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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小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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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清風普法
問話存在問題,起訴即起訴狀已經送法院立案。如果未起訴,起訴狀應該寫明訴訟雙方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學歷、住址、身份證資訊等,註明訴訟請求,陳述事實與理由!起訴還需要準備好證據以支援自己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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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龍1986
這東西都是檢察院下!首先是表明嫌疑人的身份!被告人姓名,籍貫!身份證號!家庭住址!現住址!有犯罪前科的,所犯何事,判多長時間都會清楚標註!二表明此次起訴的你的犯罪經過!詳細註解你的犯罪經過,時間地點,人物,過程!以及公安機關對你的審訊記錄!再就是嫌疑人的投案經過!是自首還是公安機關抓獲!有沒有檢舉立功表現,或者有沒有懟受害人民事賠償,達成受害人的諒解!有以上情形,建議酌情減輕處罰!最後是基於你的案情,建議法院對你的判決量刑做一個表述!這是對於刑事案件個人的解讀!民事訴訟可能就不一樣了!
若已經起訴,就不用寫訴狀了呀,若是糾紛到互相打架構成輕傷,重傷或者死亡,準備報警就行了,若僅僅是吵架,望顧念鄰里鄉親關係,準備止息糾紛,若是因為土地和相鄰權糾紛,準備找村委會主任和鎮政府調解,若連什麼糾紛都說不明白,不用準備到法院了,準備到精神病院住幾天。一切都解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