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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1315769886811

    嚴格的講:眼鏡不應該過矯和欠矯。應該根據視功能情況來制定最終處方以及選擇鏡片的種類。

    第一:眼鏡是矯正遠視力的,應當嚴格遵照:最佳視力最低度數的原則,來制定處方度數。年齡的不同,佩戴的環境不同,佩戴歷史的不同以及適應能力的不同,也會對最終處方度數有所影響!但無論怎樣的處方光度,最後都需要回歸最佳矯正視力最低度數的原則!

    第二:過矯狀態的人眼屈光狀態是遠視眼,焦點在視網膜後,欠嬌時人眼的屈光狀態只是減輕了一些的近視狀態。前者會造成患者老遠時亦在動用調節,看近動用更多調節力,表現為頭暈、噁心、眼脹等不適症狀,會造成青少年顧客度數增加過快,成年人視疲勞等!後者會讓人眼看遠時依然處於模糊狀態,出現眯眼,歪頭看東西等表現,看近時少用或不用調節,長此以往會讓人眼調節力喪失,出現調節不足、調節滯後以及眼位外隱斜,依然會造成青少年度數增長過快。成年人過早出現老花現象。

    第三:處方光度不等於最終的配鏡方案。處方光度是和患者選擇的鏡片息息相關的。兩者都是要按照個人視功能檢查結果來決定的。驗光告訴了我們度數,視功能檢查告訴了我們是什麼內在因素造成了光度的增加,應該選擇什麼樣的鏡片,應該如何進行視功能訓練防控近視加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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