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你舉例子來講吧。
假如我是地方政府,想建設一條新的地鐵,於是我需要錢,這個錢來自於兩部分,中央撥款和地方財政。首先地方財政是肯定不夠的,而中央撥款又有相對的滯後性,地方政府不能等中央錢下來之後再建設啊,所以需要發債。
但是地方政府債是受到嚴格限制的,一年有限額,無法滿足我建設地鐵的需求。這裡產生了矛盾,要建地鐵,我就需要多借債,但是自己又不能借債,那怎麼辦?
這裡地方政府想到了一個非正規的辦法,成立一個空殼公司,承擔地鐵的運營和建設,然後以公司的名義,發行建設債券。這就是城投債。
所以城投債的背後,是一種變相的政府債,但是並不是中央允許的手段,是現實和規定之間的折中。
承擔城投債的公司,沒有自己的資產,而且地鐵這種基建專案根本無法在商業上盈利,因此如果純粹的風險評估,城投債根本過不去,這也是外國多次看衰地方債風險的原因。但是實際上,城投債的背後都是地方政府,而基建可以和地方地價上漲去的的收益相平衡,所以背後的開支是可以找平的。
如果限制了城投債的規模,也就是限制了地方政府基建的能力,因此去年的投資下降就是這麼來的。
給你舉例子來講吧。
假如我是地方政府,想建設一條新的地鐵,於是我需要錢,這個錢來自於兩部分,中央撥款和地方財政。首先地方財政是肯定不夠的,而中央撥款又有相對的滯後性,地方政府不能等中央錢下來之後再建設啊,所以需要發債。
但是地方政府債是受到嚴格限制的,一年有限額,無法滿足我建設地鐵的需求。這裡產生了矛盾,要建地鐵,我就需要多借債,但是自己又不能借債,那怎麼辦?
這裡地方政府想到了一個非正規的辦法,成立一個空殼公司,承擔地鐵的運營和建設,然後以公司的名義,發行建設債券。這就是城投債。
所以城投債的背後,是一種變相的政府債,但是並不是中央允許的手段,是現實和規定之間的折中。
承擔城投債的公司,沒有自己的資產,而且地鐵這種基建專案根本無法在商業上盈利,因此如果純粹的風險評估,城投債根本過不去,這也是外國多次看衰地方債風險的原因。但是實際上,城投債的背後都是地方政府,而基建可以和地方地價上漲去的的收益相平衡,所以背後的開支是可以找平的。
如果限制了城投債的規模,也就是限制了地方政府基建的能力,因此去年的投資下降就是這麼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