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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七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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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抬槓職業運動員
這句話無法反駁,的確每個人的生活環境不一樣,我小時候住的團結戶公租房,家庭環境不好,從小就欠別人的鉛筆盒,書包,新衣服,除了沒餓肚子也沒吃過什麼苦,進入社會打工從事過很多行業,到現在一事無成…但是因為生活不如意,導致20條人命就是天理不容了,你可以選擇忍一忍,再忍一忍,當你的能力值沒達到慾望同比例價值時,無能力反抗就應該選擇順從,如果給你十套房,你沒有能力經營,一年內就能敗光…很多人都不明白這個道理,站好你的隊,別想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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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加加
這個真的沒辦法反駁。我吃過各種苦而你從出生就沒破過油皮,這種不同的生活環境你讓我一樣對待。這是什麼精神,這是神經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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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飛哥闖江湖
這個不用反駁啊!拿什麼反駁?
我捅你一刀,然後別人勸你要大度,你怎麼說?你肯定會反殺我啊!
沒有必要反駁,也不需要去反駁,誰的錯誰承擔。
他如果不是遭遇不公,他會這樣做嗎?
這只是個案,官方層面在做出不公的時候就應該想到了所有後果。還要我們這些吃瓜群眾幫著反駁幫著擦屁股?
孔子說過:以德報怨何以報德?
遠離大道理一篇一篇又一篇的,小心打雷時被連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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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世界漁樂資訊
我們可以卑微如塵土,不可扭曲如蛆蟲!
人間百態,千種無奈,每次自己感覺生活很苦的時候,
我就會看一下一首詩《假如生活欺騙了你》,分享一下,以此共勉!
假如生活欺騙了你,
不要悲傷,不要心急!
憂鬱的日子裡須要鎮靜:
相信吧,快樂的日子將會來臨!
心兒永遠嚮往著未來;
現在卻常是憂鬱。
一切都是瞬息,一切都將會過去;
而那過去了的,就會成為親切的懷戀。
看完以後,會不會覺得,又有了滿滿的正能量呢?
每個人的痛苦,別人都是無法體會的,但是,我們要心向Sunny,無畏生長,
成長本來就是伴隨著傷痛,生活本來就伴隨著不幸與悲傷,
君子之道,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自己的痛苦,自己都不想體會,
又何必要強加給他人,尤其是那些無辜的人呢?
善良,從來都是人類內心中最美麗的風景線,與自己是否痛苦無關,
我們可以做地位低下微不足道的平凡人,不可以做人性扭曲的讓人厭惡的人。
願歲月將我們每一個人溫柔以待,願我們都能在平凡中找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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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369319
我佔同,為什麼要反駁;還有下半句,請不要斷章取義;若經他人苦,未必比他善,這句話足以讓反駁前半句的人,用一生來詮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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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刑律說法
最近貴州安順公交車司機張某剛報復社會,駕駛公交車墜入湖中,導致21人死多人受傷的慘案,給很多無辜的家庭造成了嚴重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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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冰點130013186
“未經他人苦,莫勸他人善”這句話,那些個人把它用在這件事情上很不恰當,你所經歷的苦為什麼要無辜的人來幫你埋單?你去找讓你受苦的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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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張政科1
沒辦法說,因為看過美國投原子彈的那個紀錄片。裡面也有很多老人小孩,婦女兒童。一瞬間灰飛煙滅。世上沒有完全的對與錯,犧牲少部分無辜的人來挽救大部分人。到底是正義還是邪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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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無欲則剛4563
誰傷害你了,你去報復誰,這還算說得過去,最起碼讓傷害你的人也受到了傷害,也就是所謂的“冤冤相報”!但是你去傷害沒傷害過你的人,就不對了吧!比如:張三害得你家破人亡,妻離子散,你不想活了,於是上李四家把房點了,你和李四同歸於盡了,那害你的張三呢?人家照樣活得有滋有味的,可李四沒招你沒惹你,就被你這麼“報復”了!王五知道以後就跟別人說“未經他人苦,莫勸他人善”,那當初你就應該上王五家同歸於盡去,因為他理解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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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山東火種電子商務
這個可以反駁,有句俗話,“沒吃過豬肉,還沒見過豬跑嗎?”
同理,沒有經過別人的苦,但是可能看到很多類似的例項,而且自己有了寫感悟,或者看過別人對這些例項的評價,這都是我們勸別人的資本。
也可以這麼反駁:難道心理醫生都曾經是心理問題嚴重的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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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天雨妙華A
不是所有的詞句都是正能量,"未經他人苦、莫勸他人善″,是錯誤的。如果人人都認為自己很苦而不善良的話,那麼個這個世界不就是變成地獄了嗎?只有人人放下自私自利,傳遞善良,傳遞愛,這個世界才能變成美好的人間。
世間還有流傳一些其他的語句。比如說,人不為己,天誅地滅。修橋補路是雙瞎眼等,決定是錯的,決定不是聖人說的。大家要有分辨能力。什麼是正法?凡是符合道義、及人性的是正法。相反的偽逆人性違背道義的都是邪法,大家都不要相信。
那麼我們如何能辨別真偽呢?那就需要我們大家來讀中華傳統文化儒釋道的經典。書裡充滿了無上智慧。誰學誰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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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rainman401
你憑什麼反駁,憑你是個大善人嗎?不要這麼雙標,對別人馬列主義,對別人自由主義,慘事落到自己頭上,比誰嚷嚷得都凶,恨不得全世界為自己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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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看了,莫名奇妙,置之不理。
那就如鯁在喉,不得不說了!
就字面意思,這句話可理解為:沒有經歷過別人遭受的苦難,那就沒有資格奉勸他人善良。
是不是也可以理解為:沒有經歷別人的苦,就不要譴責他人的惡?
就事論事,安順的公交司機張某剛,據報道是因為不滿拆遷補償,而心生不滿,那麼估計他的苦是遭受了不公平待遇,不禁要罵人,如果是因為受了這樣的苦,就可以報復社會濫殺無辜,致使二十多條鮮活生命,喪失湖底,那簡直是禽獸不如!
對如此喪盡天良的行為,居然還有人說:未經他人苦,莫勸他人善!
這完全就是“偽善”,別他媽的一副悲天憫人的嘴臉,站在道德的高度指指點點,旗幟鮮明的告訴這些“偽善”們,無論受到什麼苦,也沒有權利去剝奪他人的生命!
再說,張某剛有多苦?
起碼他有工作,這一點就比好多人強,起碼生活無憂。
他還有拆遷補償,這方面更比許多人強!
什麼是公平?
世上就沒有絕對的公平!
因為衡量公平的尺度一是在公共準則,一是自己的看法,公共準則與自己的看法必定存在差距,那自己就想當然的認為受到了不公的傷害。
退一萬步,假設他張某剛真的是受到了傷害,那他也沒有理由沒有權利去報復社會殘害無辜!
冤有頭債有主,他要真有種,就直麵人生,找那些對他不公平的人下手,拿無辜者開刀,就是他媽的無能加無恥!
那些說“未經他人苦,莫勸他人善”的人,也是無恥之徒,更是是非不分之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