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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歲,感覺很迷茫,還有兩個孩子需要養,不知道以後該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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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小剛分享好車

    如果公司突然辭退員工,是需要給出經濟補償的。可以申請 勞動仲裁 要求單位支付你雙倍工資和經濟補償。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 解除勞動合 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 社會保險 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 解除勞動合 同的其他情形。

    如果不是以上的話,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因為用人單位辭退員工的,就屬於違法 解除勞動合 同,要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即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二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一個月工資的賠償金。

  • 2 # 使用者92759402958

    你才30歲,才真正開始體會人生的時候,怕什麼,辭退了再找唄,在這個世上只要你不怕苦不怕累,肯幹,就一定不會餓肚子。30歲,重頭再來絕對沒問題的,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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