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明確的一點是工齡是不能買斷的,買斷工齡這種做法國家也從來都是不承認和不允許的,而且現在其實也已經沒有買斷工齡的做法了。
現在用人單位與職工都是簽訂勞動合同的,而按照中國的《勞動合同法》,用人單位與職工解除合同關係的時候,是需要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的。因此題主所說的給10萬元,應該指的就是這部分經濟補償。
正常情況下,經濟補償是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而題主月薪不到3000元卻賠償10萬元,說明已經在該單位工作了三十多年了,那麼至少是五十多歲的年紀了。
雖然賠償的10萬元相當於題主差不多3年的收入,但是需要考慮的是解除合同以後自己能否找到工作。如果還能夠找到一份差不多的工作,那麼拿著錢走自然沒什麼問題,只是換了份工作,還多領了一筆錢。
但是在這個年齡,其實連工作都已經很難找到了,更不要說一份差不多的工作,那麼到60歲退休前這段時間,每年的醫社保加起來就一萬左右了,10萬元也不過剛剛夠買醫社保,那麼解除勞動合同就完全划不來了。
所以,要不要解除勞動合同,還是需要題主根據自身情況認真考慮清楚的,一般情況下,到這個年齡就不要再折騰,安安穩穩待幾年等退休就好了!
首先要明確的一點是工齡是不能買斷的,買斷工齡這種做法國家也從來都是不承認和不允許的,而且現在其實也已經沒有買斷工齡的做法了。
現在用人單位與職工都是簽訂勞動合同的,而按照中國的《勞動合同法》,用人單位與職工解除合同關係的時候,是需要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的。因此題主所說的給10萬元,應該指的就是這部分經濟補償。
正常情況下,經濟補償是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而題主月薪不到3000元卻賠償10萬元,說明已經在該單位工作了三十多年了,那麼至少是五十多歲的年紀了。
雖然賠償的10萬元相當於題主差不多3年的收入,但是需要考慮的是解除合同以後自己能否找到工作。如果還能夠找到一份差不多的工作,那麼拿著錢走自然沒什麼問題,只是換了份工作,還多領了一筆錢。
但是在這個年齡,其實連工作都已經很難找到了,更不要說一份差不多的工作,那麼到60歲退休前這段時間,每年的醫社保加起來就一萬左右了,10萬元也不過剛剛夠買醫社保,那麼解除勞動合同就完全划不來了。
所以,要不要解除勞動合同,還是需要題主根據自身情況認真考慮清楚的,一般情況下,到這個年齡就不要再折騰,安安穩穩待幾年等退休就好了!